【人才绿卡】“广州人才绿卡”怎么申请?快看你够条件申请没?
2016/12/28 9:50:04   

      最近有很多人问小编广州绿卡是什么呀~能享受什么待遇,能不能买房、孩子能不能上学、那小编就在这里发布关于绿卡的一系列资讯,希望能够帮小伙伴们解决这个问题哟~


      接下来,我们就开始吧~


       什么是绿卡?

       广州“绿卡”其实就是一种身份凭证,只不过对象是给在广州地区工作、创业的非本市户籍国内外优秀人才,这样可以方便他们办理个人事务,与大家的居住证、身份证的性质相同。



待遇

       1、“外籍人员可凭人才绿卡直接办理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专家证”

       2、“可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本市现有职称类政策性考试、职业技能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

       3、随迁子女,具有幼儿园电脑派位的资格;本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安排到公办学校(含政府在民办学校购买的学位)就读;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可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

       4、“可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 ”

       5、“可将人才绿卡作为投资身份证明,依法申办工商营业执照。”

       6、“可凭人才绿卡在本市内任一银行开设账户,办理存取款业务;创办企业汇入外汇和取得的人民币利润以及在本市取得的合法人民币收入,可按规定到指定外汇银行办理购付汇手续。 ”

       7、“非广州市户籍的境内居民可享受广州市户籍居民待遇购买自住房,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外国人,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留学人员和其他人员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1套自住房。 ”

       8、“可在本市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9、“对人才绿卡持有人实行居住地属地管理,人才绿卡持有人无须重复办理居住登记手续,职能部门及时跟进服务管理。 ”


一张图告诉你




条  


一、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1. 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2.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和省级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 

       3. 国家和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主要完成人,“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省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省级人才工程入选者; 

       4. 在本市年度重点项目主要承办单位,或本市战略性主导产业重点项目主要承办单位,或本市认定的总部企业等,现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或任职骨干技术岗位人员; 

       5. 广州市杰出专家、优秀专家、青年后备人才,广州市“百人计划”入选者,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以及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其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二、具有一定海外工作、学习和创新创业经历经验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1. 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2. 在国际知名企业(或世界500强企业)从事三年以上研发、管理等工作并担任过中高级职务的人才; 

       3. 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的领军型人才; 

       4. 有丰富的海外创新创业经历,并在本市重点产业领域中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穗创业,有助于提升我市相关产业发展水平的领军型人才。 


三、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具有相关领域从业经历10年以上的专家。


四、具有“985工程”或“211工程”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全球前300名的国外一流大学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所从事的工种(岗位)符合我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的人才。 


六、持有外国专家证的高端外籍人才,以及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范围内工作并经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认定的港澳人才和外籍人才。


七、工资性年收入达到6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2万元人民币以上在穗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及外籍人员。上述标准随广州市人均工资水平变化适当调整。


八、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有关部门认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或专长的人才。 


流  程



有效期仅5


《通知》制度里面第六条 第二小点!

      人才绿卡的有效期限依据人才所在单位的申请和实际情况确定,最长为5年。有效期满需要续办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0日内,由本人或用人单位向申请部门续办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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