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核心人才最高奖30万
2016/9/22 10:12:49    牛哇创客


创新型企业、创新型研究机构落户广州优惠多

  广州日报讯 (记者杜娟)先进制造业是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广州承担着引领珠三角向创新驱动转型并带动全省创新发展的重任。近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对于创新型企业、创新型研究机构落户广州给予众多支持和优惠政策。对于创新型企业的核心人才,政府将给予最高30万元的额外奖励;同时研究将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人才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到2020年新增超万家创新型主体

  《意见》中提出的目标是:到2020年,各类制造业创新型企业产值达1.8万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达50%,新增创新型主体超10000家,建成3个创新型产业集聚核心区,推动1~2家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落户广州,努力将广州建设成为珠三角创新驱动发展的引擎和龙头。

  在促进创新型企业发展方面,首先将引进培育创新型龙头企业,围绕《广州制造2025战略规划》,对标国内外一流企业开展“靶向招商”,优先引进智能装备及机器人、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高端创新型制造业企业。对落户广州投资额超5亿元的十大重点领域产业项目,市、区按7∶3的比例出资奖励500万元。对首次入选“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的广州市创新型企业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到2020年,新引进和培育400家产值10亿元以上创新型龙头企业。

  在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将推动市级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通过股权融资等方式重点支持各类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搭建各类创新型企业服务平台,对各创新型中小企业向政府公布的服务机构购买科技、金融、工商、法律、会计等服务的,按一定比例事后奖补。引进一批中外合资合作创新型企业落户广州,每家予以不少于20万元奖励。到2020年,力争培育各类创新型中小企业超过6000家。

  创新型企业人才有望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在推动创新型研究机构发展方面,将围绕广州先进制造业优势产业设立国家级研发机构,争取1~2家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落户广州。对落户广州的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对认定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广州市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同时鼓励中小企业利用社会资源以众包方式建立轻资产的创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每家予以不少于10万元奖励。鼓励以用户为中心,以龙头企业为支撑进行“用产学研”协同创新。扶持同行业企业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建立联合研发机构。大力支持企业开展工业强基工程产品和技术应用,对企业承担国家工业强基工程的项目,按照国家资助的50%给予配套支持,单项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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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为创新型企业?

  创新型企业是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自主品牌,具有良好的创新管理和文化,企业的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等创新在同行业居于先进地位,在市场竞争中具有优势和持续发展能力的企业。各类创新型企业包括由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创新标杆企业等,由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认定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新业态示范企业等。

  到2020年,新增不少于2000家创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培育认定500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30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在用地方面,以中心城区旧厂房更新和城中村改造为契机,建设一批都市创新型企业集聚区、制造业总部集聚区和生产服务业功能区,鼓励创新型企业先期参与城市更新方案制订,对按照产业更新计划成功改造的集聚区依据改造面积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300万元。

  《意见》同时也提出了不少鼓励创新型人才在广州发展的措施:在实施产业领军人才“1+4”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领军人才和从事核心技术或关键技能岗位的人员申报相关资助和补贴。市对各类创新型企业年个人收入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核心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不少于5万元的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研究探索将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人才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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