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17年度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解读
2017/5/3 14:28:03   

  根据《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穗开管办〔2016〕28号)和《广州开发区科技计划后补助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穗开科〔2016〕15号)的有关规定,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局制定了《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17年度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现征集2017年度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请区内符合条件的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积极开展申报。 

一、申报时间

  系统申报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至7月7日。

  窗口受理时间为2017年7月3日至7月14日。

  科技项目申报系统技术服务热线:82181008-1041

  政策兑现窗口联系电话:82114062

  区科技局联系人:张里,电话:82118027

  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窗口(广州开发区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二、申报范围

  重点支持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平板显示、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重点支持美国、欧洲、新加坡、以色列、英国、香港等与我区已签署有关科技合作协议的国家和地区开展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下辖园区登记注册和纳税,正常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单位已与国外注册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技术、人力、设备、资金投入及知识产权归属等权利义务,进行合作研发等科研活动,合作研发的成果由双方共有或者由中方所有;

  (三)申报单位能够并承诺提供项目自筹资金,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计划新增总经费的50%。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从系统中填写后打印);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

  3.国税和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及完税材料;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与境外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如只有外文,需翻译成中文;并需提交境外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的证明);

  7.自筹资金承诺函。

  以上材料一式七份(含一份原件),2-4材料交复印件,验原件,用A4纸装订成册,另在区科技项目管理系统上提交相关文件电子版。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登录广州开发区科技项目申报系统(网址:http://kjsb.honya.cn/)填写申报表格和提交附件资料;

  (二)由申报人自行制作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附件资料一起装订成册, 材料需编写页码和目录,一式七份(含一份原件),申报材料经申报单位审核盖章后,送至区政策兑现窗口。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三)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遴选出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进入评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入选名单;

  (五)入选名单在区内科技主管部门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经公示无异议的,采用先立项后资助的方式对项目予以不超过200万的资助。

来源:广州开发区科技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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