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关于申领广州开发区创业英才创业资助的通知
2016/11/3 9:16:36   

区创业英才企业:

      根据《广州开发区加快聚集创业英才实施办法》(穗开办〔2016〕28号)及配套细则,我局启动创业英才创业资助政策兑现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申领对象

      广州开发区创业英才创办企业

申领时间

      2016年11月1日-2016年11月20日

申领条件

      创业英才创办企业,符合“以才引才”、“以资引才”、“已智引才”三种资助方式之一,可申请创业资助。


以才引才

      经已在区内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推荐,且推荐人已投资创业英才创办企业。

以资引才

      天使投资机构或个人投资创业英才创办企业、投资额所占股份比例不低于10%或投资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以智引才

      创业英才和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创办企业或高校、科研机构以下属公司的名义与创业英才合作创办企业,且高校或科研机构所占股份不低于10%。


申领流程

      1.申请人访问http://zcdx.gdd.gov.cn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并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创业英才创业资助申请表》。申请人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2.对材料齐备无误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3.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出具批复文件并转交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4.政策研究室通知申请人前往“政策兑现”窗口领取批复文件,并提交收款收据(加盖企业公章和财务专用章)。政策研究室收齐上述资料后转交业务主管部门。
      5.业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收款收据后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6.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     

邮箱:zcdx@gdd.gov.cn


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开发区组织人事局


联系电话:82111302     

邮箱:talent_208@163.com


受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08:45-11:45

下午:13:30-16:45

中共广州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局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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